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
中共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院纪发[2020]1号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关于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我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纪委在党委的领导下,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督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起监督责任,以实际行动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我院疫情防控工作提供监督保障。
要紧盯当前重点任务,按照院党委部署要求,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及各职能部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到排查管控、隔离防护、物资保障、宣传引导到位,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党组织积极推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把投身防控疫情第一线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
要立足职责定位,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以强监督促强监管,一切工作都要本着服从疫情防控大局出发,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全力支持配合各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秉公用权等情况的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
坚决依纪依法处理违纪违法问题,对疫情防控工作中的信访件要认真受理、优先处置。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执法“四种形态”,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以及省委部署要求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坚决从严查处;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不认真不负责、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党员领导干部不服从统一安排,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瞒报迟报、挪用救援款物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依纪依法调查处理,要强化问责,对典型问题及时进行通报。
中共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