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职能部门廉政风险防控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我院廉政风险防控各项工作,根据《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办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考核细则》《廉政风险预警办法》,医院开展各职能部门廉政风险防控自查自纠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本部门制定的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清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等相关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做全面总结。
自查自纠报告内容:
1、各部门负责人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是否将风险防控工作与本部门业务工作一起布置;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
2、各部门及各岗位人员工作履行职责情况;是否按照工作流程和各项制度落实工作。针对各部门及各岗位查找的风险点是否按照制定的措施严格落实。对出现的问题,制定了那些新的预防措施。
3、本科室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自律意识情况;是否发生违规问题。
4、下一步工作规划。
5、2019年度新增的内容,如排查出的新的风险点、新制定的防控措施、从新完善的规章制度等。请各部门在原廉政风险防控材料表格中进行更新(见附件),一并提交。
请各职能部门在12月6日下班前,将科主任签字的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及更新后的廉政风险防材料送至纪检监察部,同时将电子版发至OA网Q0178信箱。
纪检监察工作部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