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转发学校《关于进一步严明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2021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据上级纪委有关通知要求,现就中秋、国庆期间严明纪律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各院级党组织要深入落实上级关于纠治“四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传达学习上级纪委近期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新闻稿(新闻稿附后),落实通报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打招呼、提要求,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对照鉴戒,杜绝侥幸心理。要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了解舆情、导正纠偏。同时,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财务相关规定,按照经费开支标准和范围保障职工各项正常福利支出。
二、严明纪律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各院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加强对同级纪委的工作指导,认真对照通报曝光案例进行自查,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在节日期间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纪律要求: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特别是公款购买、违规收送高档烟酒、珍稀药材、天价茶叶、名贵木材、珠宝玉石、名瓷名画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消费活动;严禁工作时间饮酒;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宴请、参与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娱乐健身等消费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利用电子商务违规收受和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
三、加强监督检查,精准执纪问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各基层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盯紧盯住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抓住关键少数和重点环节,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深化标本兼治,不敢、不能、不想一体推进。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既保持严的主基调,又实事求是,精准把握政策界限,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处置违规违纪问题。畅通举报渠道,对信访反映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优先处置、快查快办,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曝光。
四、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各院级党组织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学校《关于2021年中秋节放假安排的通知》和《关于2021年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中疫情防控部署和要求,将疫情防控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围绕疫情防控常态化、安全生产、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处置、食品安全等领域开展监督检查,着力纠治工作中存在的思想麻痹、履职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确保节日期间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教育系统“制止餐饮浪费培养节约习惯”行动方案》等政策规定,建设节约型学校,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坚决杜绝公款浪费现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员工牢固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切实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让勤俭节约在校内蔚然成风。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举报电话:85166472;举报邮箱:jjcc@jlu.edu.cn
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共吉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9月17日